admin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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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车停在房门口,治保会的人却每个月要收我们50元停车费。治安员有权收停车费吗?收钱后连发票都没有,这钱到底去了哪儿?”12月6日,租住在沙溪镇隆墟村的黄小姐向本报反映,该村治安队专门收取外地租房者停车费极为不合理。这到底是咋回事呢?记者前往隆墟村进行了调查。
■车停村里内街要收停车费
12月6日13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沙溪镇隆墟村第一街,此街属于村道内街道,两旁是民宅和出租屋。街道两侧,稀稀拉拉地停放着小车,没有划停车位。一名准备发动车子外出的车主见到记者采访,连忙熄火下车向记者介绍情况,“我们也觉得这个收费不合理,憋屈了一两年。你们记者来了,刚好跟你们讲一讲。”
这名车主领着记者来到租住的地方,向记者展示了一年多来他向村里治安队的缴费收据。记者留意到,这个收据只有收款人的印章,没有收费单位的公章,上面标注为“沙溪镇中兴村隆圩(墟)股份经济合作社专用”,收费项目为场地使用费,每月50元。
■只针对外地租房者收费
“收费的是村治安队,说这些街道是村里的地盘,停车就得收取场地使用费,我已经交了一年多。”一名车主说,收费只是针对外地租房者,本地人不交,若没有及时交钱,治安员就会频繁上门催交,若没见到人,就会在车上贴出告示。另外一名车主告诉记者,他的房东让他不要交,但烦于不交费会被上门催交,无奈只好交钱。
记者从车主收藏的告示上看到,“本村要收停车场地使用费,望车主到巡逻队缴纳登记,如果不交者,车辆不能停在村范围内……望各车主尊重本村的规定和安排……隆圩(墟)治安巡逻队。”
如此收费遭到了街坊质疑。“这些街道都是公共区域,我们既然在这里租房子,就有权使用,而且治安员有权收停车费吗?收钱后连发票都没有,公章也没有,这钱到底去了哪儿?”
■治安队长:收费用来维护监控设备等
当日下午2时30分许,记者来到中兴村隆墟治安巡逻队采访。不愿透露姓名男子阿强(音)称,其是治安巡逻队队长。阿强表示,街道都是属于村里的场地,除了本村户口人员,外来车辆需要使用场地停车,就得收取停车费。街道属于村里,收费也是由村里统一布置的,没有向物价等部门申请,而收缴的停车费都会上缴给村里开销。阿强指着办公室48个监控画面向记者倾诉:“这些设备是需要资金来维护的,所以,村里安排我们帮他们看车,交一点停车费也是合理的。不然,村里哪有那么多的钱来开销啊,要修路,要装路灯,还要请人巡逻。”
阿强透露,实际上,镇内有好几个村收取的费用比他们高,每辆车每个月收70元。而他们却是每月收50元,若一次交一年还可以优惠。
■物价部门:不在列管范围内
上述收费是否合法?有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许可?12月7日,沙溪镇物价所给出了一份“政策性”书面回复:“2015年8月起施行的《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版)》列管的停车场包括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停车场,路内人工停车场和咪表自动停车设施,政府全额或者参与投资建设室内专业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等,不在列管范围内的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沙溪镇物价所所长李女士解释:“你可以按照这条规定对号入座,上述停车收费不在物价部门列管范围之内,不在列管范围之内,就不要物价部门进行批复,即实行市场调节价。”
是不是说,上述收费合法?“暂且不说合不合法,反正不在物价部门列管范围之内。”李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