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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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庭很方便,我用电动轮椅或者有手扶圈的轮椅,自己就能进来了。”10月10日,轮椅人士张老伯来到静安法院刚刚启用的适老化法庭。张老伯上次来法院时,还需要工作人员帮助,将轮椅搬进搬出,“很多年纪大的人,还是有一种尊严,觉得能动还是自己动,适老化法庭就很好地满足了这样的需要。”
“适老化法庭当事人的桌子,也是比普通法庭的当事人的桌子更高,而且在这个桌子下方,还设置了一个坡度,方便对轮椅进行一个固定卡位。”工作人员介绍。
有“上门开庭”为何还设置“适老化法庭”?同时,双方当事人因为有了争议才需要法院进行裁判,因此“上门开庭”时当事人的安全问题也是需要考量的。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当事人特别多,彼此之间居住距离又相隔很远,难以从中选择在谁家中开庭。而且,如果需要举证和质证的证据比较多,或者是当事人需要播放一些光盘、录音录像,在当事人家中是也很难做到。
会议介绍,正是因为实践当中的需要,所以静安法院才打造了一个专门的法庭,不仅适合视力或听力不佳的老年人参加诉讼,无障碍的环境,也可以保障残疾人士或者其他不便的人士能够更加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或者使用。这不仅仅是涉老案件全流程关护体系下,法庭硬件设施的改造升级,也是在司法领域,对于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现实情况的一个积极回应。
为老年当事人激活“订制”式诉讼服务2023年,静安法院创建了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体系,在立案、审判、执行等阶段推行涉老案件的全要素保护。通过建章立制,制定一份符合静安区情及静安区人民法院实际的涉老审判工作意见,针对立审执各阶段出台三份配套工作办法,根据案件种类及老年当事人特殊需求等情况动态形成多份涉合同、侵权、婚姻、赡养等涉老类案案件办理的详细工作指引。在立案、审判、执行等阶段推行涉老案件的全要素保护。
此外,静安法院也激活了“订制”式诉讼服务的全链条流转。根据当事人的年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等,在审判业务系统中将涉老案件以“红黄绿”三色进行分级分类标记。红色对应行动不便、精神状况欠佳等情形的高龄老年当事人;黄色对应文化程度低、智力水平不高、表达能力欠缺的老年当事人;绿色对应各方面正常、诉讼表达不存在障碍的老年当事人。
比如,“八旬老人赡养费执行案件”就是一起被标记为“红色”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林某系81岁高龄老人,眼睛重度残疾。其与被执行人何某系母子关系,双方因赡养费问题致诉,后在法院达成调解。因何某未履行给付义务,林某于2020年9月16日申请执行截至2020年8月的赡养费,当时该案执行完毕。然而,之后何某仍不主动支付赡养费,林某无人照料其生活,故向法院来信说明情况。
执行局涉老执行团队在了解老人困境后,主动上门立案,当场制作执行笔录。执行法官将赡养费快速执行到位,并告诉老人有困难可以向居委会、街道或民政部门等求助;同时,法官多次向何某耐心释法,打开何某心结,促成母子多年积怨化解,修复了破损的亲情,以温情执行守护老人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