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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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西湖区共改建完成477套蓝领公寓
已顺利通过验收
即将对外招租
之江地区蓝领公寓项目位于西湖区水韵金沙公寓、定北家园二区、定北家园三区、村口家园G03、定山西苑一区、转塘家园、珊瑚沙家园、葛衙庄公寓一区、葛衙庄公寓二区内,总共改造79套蓝领公寓,共计273间。
区本级蓝领公寓项目位于西湖区如意苑、万福里、蒹葭苑、芦雪苑、凌波苑、紫菱苑、流芳苑、留和家苑小区内,总共改造47套蓝领公寓,共计204间。
上述房源均为空置安置房改造,房间内配备有床、床垫、床头柜、衣柜、书桌和椅子。公共区域配备有电热水器、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和油烟机等。
受理对象及流程
受理对象
1.单位要求:原则上是本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餐饮、保洁、保安、保绿、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服务性行业的单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其他行业单位也可申请;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项目房源充裕情况下,对经用人单位确认且钱江分达到550分的申请人可由个人直接与运营单位签订双方租赁合同。
2.入住人员要求:是指在上述用人单位工作的收入相对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桐庐、淳安、建德、钱塘区(原钱塘新区),下同】户籍或新落户杭州不满三年的外来务工人员,非杭州市区户籍申请人需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
(2)申请人员有合法稳定的工作;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申请市、区两级公租房、廉租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受理流程
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蓝领公寓:
1.受理。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
2.单位公示。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准确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3.申请。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后,向项目运营单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4.审核。项目运营单位对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5.系统核查。由运营单位录入蓝领公寓系统进行系统核查。
6.签约。由运营单位负责签约事宜。
具体受理时间、房源情况、租金标准等内容,后续将适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