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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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售卖商品时,当两个以上的顾客同时挑选上某种商品时,售货员应该依照先来后到的精神,依次出售;承诺卖给一方时绝不能临时毁了约定改变主意另售他人。
对没有买上的顾客,要表示歉意或作出解释请他谅解绝对要避免由于售货员方法不当引起顾客间发生矛盾。特别当某些商品供不应求时,更要注意这一问题。
有的商贩为了贪图卖高价,往往把别人已经挑选好的、准备要买的商品,却卖给另一个愿多付钱的顾客,因而发生争执。这种做法是不应该的。既然已经答应要卖给光来的顾客,就不能再卖给后到的顾客,即便后到顾客愿意加价买,也不能答应,也决不能反悔。
这是个信用问题,也是经商的道德作风问题,更关系以后长久生意成功与否的关键问题,切莫因贪小利而失商德、失去顾客信任,导致将来无人光顾,从而丧失把生意做大做强做长久的大好机会。
总之“货卖二主”这种做不但自毁声誉,不但不仁义,以后也难做成做好生意,是很不划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