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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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开通新购房屋的暖气,就得先为原房主欠下的采暖费埋单,家住肃州区北新街20号楼的钟女士近日就遇到了这样一件让她无法理解的事。
热用户:原房主欠费不该由我交
今年4月份,钟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北新街20号楼的一套二手房。10月底,已经入住的钟女士接到了北关换热站交纳采暖费的通知,她前去交费,却被告知要先交清之前拖欠的采暖费才能供暖。
“换热站的工作人员说,原房主欠了2010年和2014年的部分采暖费,一共1400元,必须补交,否则拒收今年的采暖费。”钟女士说,今年4月,她通过中介购买这套二手房时,还专门留意了原房主是否交清水电暖等费用,原房主还提供了2015年采暖费的收费凭证,上面显示当年费用已全部交清,“我心想2015年的暖气费已经交清,应该就没有欠费,如果有欠费,供热公司不会收取2015年的费用,早给停暖了”。
钟女士告诉记者,她之后与北关换热站多次沟通,但对方一直拒收暖气费。10月12日晚,钟女士的爱人发现两名男子在锯他家门外的供热管道。两名男子自称是换热站的工作人员,因为钟女士家不交暖气费,换热站才做此决定。
11月14日,记者在钟女士家看到,老人和孩子都穿着厚外套,在有阳光的房子里休息。
“最近已经开始降温,我们不知道还能坚持几天。”钟女士的父亲说。
供热站:只认房子不认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钟女士试图联系原房主,但一直未能联系到。
随后,记者联系到北关换热站的负责人于站长。
于站长说,“供热公司只认房子不认人。购买二手房时,必须查看原房主是否欠了水电暖等费用,否则过完户之后,原房主欠的费用就得由现任房主承担。我市2014年印发的《酒泉城区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热用户房屋产权变更时,买卖双方必须与供热单位结清历欠热费并办理更名手续,否则,视为房屋现有产权人愿意承担历欠热费,供热单位有权向房屋现在的产权人追缴历欠热费,追缴无果时可以拒绝供热。”
记者随后从肃州区供热监察所城市供暖纠纷调处中心核实了北关换热站负责人于站长的说法。
“我们经常接到类似投诉,最后都是依据《酒泉城区供热管理暂行办法》处理的。一般是现房主先垫付采暖费,然后再找原房主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肃州区供热监察所城市供暖纠纷调处中心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
律师:购房前应查验欠费情况
钟女士觉得冤枉,供热公司也觉得无奈,那么,这笔费用究竟应该由谁来交呢?又应该怎样催缴呢?针对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甘肃名首律师事务所律师柏文涛。
柏律师表示,在原房主与钟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原房主负责结清房屋过户前的暖气费、水电费等费用,否则,原房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该房屋过户前产生的暖气费应当由原房主承担,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供热公司应向原房主主张所欠的暖气费。但根据《酒泉城区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供热公司有权向钟女士收取原房主欠交的暖气费。钟女士可以先垫付这部分费用,然后持交费单据到法院起诉,向原房主追讨这笔钱。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此类问题时有发生。柏律师提醒市民,确定租房或购房前,一定要查验该房屋的采暖费交纳情况,最好是亲自前往供热企业查询,以免发生纠纷。如果是通过中介购房,可要求中介陪同核实交费情况,中介有义务提供这项服务。
(殷小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