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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民车停万科城地下车位受损 5个月了咋一直没解决?

admin 2025-03-18 140

王先生在长春万科城小区居住,2019年3月10日,他和家人去厦门旅游,选择将车停在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上。3月22日,王先生回到长春后发现车辆前机盖有磨损便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处理。

8月10日,王先生告诉二三里资讯(爆料热线)事情已经发生近5个月了,但依然没有解决,这让他对万科品牌非常失望。

业主:物业不看监控也不给修车一拖就是5个月

据了解,长春万科城小区位于生态东街与天富路附近,王先生和家人住在10栋。回忆起发现车辆有磨损的情况,他说:“一开始我只注意到机盖上有土,因为走了得有10多天没动车,也没当回事。等车开出去后我才看到有印,就是那种像有人往车上面放东西滑下去弄出来的痕迹,之后我一分钟都没耽误,立马开车去物业了。”

据王先生介绍,物业当时态度很好,让他放心一定会给处理,但当听说无法判断事情发生具体时间后就“变样”了。

“物业就非问我具体时间,我走了10天咋知道啥时候啊?之后他们说没办法看监控,因为太忙了。后来负责我这栋楼的管家说让我开到小区附近的修理厂,她帮忙处理,可等我取车时发现就是给刷了刷车,痕迹还在,跟没弄一样,这不是糊弄我吗?这车位我是买的,每个月还交管理费,出现车损让他们负责没毛病吧?”王先生说,随后他向物业管家表达了不满,但管家表示没有办法,只能这样。他要求与物业负责人沟通,管家也不同意,气得他两个季度没交物业费。

物业:查看监控难度太大可以与领导见面沟通协商

8月10日上午,对于王先生的情况二三里资讯与万科城物业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应由管家负责,只能帮助转达一下。

随后,二三里资讯联系到了负责王先生楼栋的物业管家黄女士,她称确有此事,但物业也很为难。

黄女士说:“监控我们真的没办法看,因为本身都有工作,如果要看完10天的监控我啥都干不了了。我告诉过王先生可以报警,如果警察介入就可以让他亲自看监控或者拷走回家看,他应该是退休了,时间肯定比我充裕,但他没报警。去修理厂是我个人找朋友帮忙的,因为王先生的车是雷克萨斯品牌的,如果真的要抛光或者彻底维修应该挺贵,我无法承担这个费用。这事我也挺头疼,不知道该怎么办。”

对于王先生没交物业费一事,黄女士表示能理解。“这样吧,如果王先生同意的话,我可以帮忙约下我们领导,让他和领导见面沟通协商,很多事我做不了主,但和领导就比较好谈了。”

延展:车停地下车库受损业主诉物业获赔修车款

2012年3月,北京市民王先生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车位租用协议》,约定收费标准为每月350元,物业对车辆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2014年2月的一天,王先生发现自己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有两个后视镜被盗,维修花费2.8万元。

王先生随后起诉物业,称双方形成了有偿保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车辆毁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他要求物业公司赔偿2.8万元修理费。物业公司答辩称,双方签订的是租赁协议,并非保管协议,且租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车辆停放过程中发生损失的免责条款,王先生无权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王先生2.8万元,物业公司提起上诉。市二中院认为,《车位租用协议》是物业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免除了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排除王先生的主要权利,且物业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就该免责约定向王先生进行了合理的提示和说明,免责约定应属无效。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有义务对小区内车辆停放和运行秩序进行管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物业对车辆后视镜被盗负有责任。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二三里编辑小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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