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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缴租金、解除合同通知

admin 2025-03-11 140

鞍山市求实经贸公司并代理人徐佳静(金港天籁):

根据贵公司与鞍山工人文化宫双方2014年9月6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贵公司已欠缴租金220万元,经鞍山工人文化宫多次追缴,但贵公司仍未缴纳租金。鞍山工人文化宫通知贵公司应于2016年6月30日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欠租金缴纳,逾期除应补交租金外,鞍山工人文化宫将与贵公司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由此产生一切责任均应由贵公司承担。鞍山工人文化宫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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